梧州日报讯(记者 黄东荣) “请您出示营运证,并配合我们执法检查。”12月10日,在红岭路金晖车站附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稽查执法人员看到一辆疑似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后,当即上前拦截调查。
“我是来接朋友的,不是收费营运。”驾驶人徐某下车后,与执法人员争辩。执法人员查找到徐某揽客的名片,并经“乘客”证实为有偿乘车,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暂扣车辆。当天上午,该局执法人员共查扣三辆参与非法营运的车辆。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运管部门实行驻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的方式,加大对梧州七中、金晖汽车站、梧州学院、云龙大桥等路段“黑车”的打击力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1至11月,交通运输部门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05辆,其他违法车辆419辆。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地区道路条件改善,在群众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乡镇地区一些群众受利益驱动,通过购买微型面包车,开展乡村道路运输服务,但这些营运车辆并没有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相应的道路营运的手续,给群众安全出行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农村公路通客车情况开展调研,引导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开拓农村运输市场,方便群众出行,压缩“黑车”的市场空间。
据介绍,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日常的执法中,我市非法营运行为主要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即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伪造客运班线线路牌、出租汽车标识等。时值岁末年初,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与交警、城监、安监等部门协作,持续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维护好年末和明年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交通运输部门提醒,“黑车”普遍没有购买相应的座位险和足够的商业责任险,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将难以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 群众出行应选择具有相应营运资格的客运站班线,不要贪小便宜、图方便乘坐“黑车”,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