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网-梧州日报讯(记者 祝琳 通讯员 张敏 蓝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财政部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各项资金。 为全力保障疫情救治和患者就医,市财政部门迅速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累计预拨医保基金850万元至有关医院,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预拨市第三人民医院疫情患者医疗救助资金3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全市范围区内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全市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同时,市财政部门及时落实政策,划拨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风险程度等因素,分别给予每人每天300元、200元补助,专项用于发放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及驰援湖北医疗队员的临时性工作补贴。同时,落实将湖北省(含驰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的政策。截至2月24日,市本级累计预拨临时工作补贴264万元。 市财政部门还强化医疗卫生机构防疫工作经费保障。截至目前,市本级统筹安排设备和防控物资专项资金1814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以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