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地摊经济、夜市经济等经济模式逐渐活跃起来,为社会发展增添了不少烟火气息。为了让经济形态更“活”,我市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推行“721工作法”(即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在保证有序经营的前提下,采取柔性执法,对商贩进行疏堵结合,有效引导。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但严格执法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执法行为都是简单地“一抓一罚了之”。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面对违法行为,柔性执法坚持张弛有度、宽严相济、情理法相统一,柔性执法是更加人性化的执法,不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是对初犯者的诱导教育,往往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柔性执法针对的是轻微违法行为,而且是初次违法,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小,加上这样的违法都不是主观故意的,而是由于平时的一些不大好的习惯,对当前的情况不熟悉或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引发的行为。柔性执法不仅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执法,也是在传递一种信任,给违规者一个容错的空间,引导他们及时改正错误。这种以柔性的方式执法,彰显了法治的温度。当然,对于屡教不改,变换着法子以身试法的不法分子,就不能手软了,要坚决予以打击。这种刚中有柔,柔中有刚,刚柔并济的执法模式广大老百姓容易接受,必将获得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柔性执法对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者要多作换位思考,多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如何执法,在把握执法尺度和传递法治温度中找到平衡点,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柔性执法体现的是满满的人性化,通过柔性执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必将在全社会更加牢固地树立起来,人民群众必将享受到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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