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离-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张文裕)城市道路属于城市公共用地,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随意破挖。近期,万秀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巡查中发现,枣冲路恒大山水城对开城市道路人行道上有私自破挖路面的行为,且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许可证明。在随后的两次巡查中,当事人无视执法人员责令停工的要求,继续开工。万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遂对该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做出处罚2万元的行政决定。 11月13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施工方仍然没有停止施工行为。吴艳虹 摄 11月8日上午9时许,万秀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发现枣冲路枣冲公交总站至恒大山水城之间的人行道被破挖,随后便向业主方、施工方了解具体情况,两者当场未能提供《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解释称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 当天下午,施工方北海海玉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代表陈先生在接受调查时表示,人行道破挖施工从11月7日开始,道路原貌是完整无开挖的,破挖的原因是恒大山水城给水工程建设需要。由于工程较赶、时间紧迫,施工方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先动工了,破挖面积为70平方米。此外,施工方在作业范围周边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卫设施。 据万秀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建设中队彭女士介绍,当天进行笔录调查后,大队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尽快补办《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并根据有关要求设置安全围挡。然而,执法人员在11月11日巡查时发现,该处人行道有部分完工且已经回填,但施工仍在进行,执法人员第二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工并设置安全围挡。11月12日,执法人员第三次到上述地点巡查,发现施工方完全没有整改。 11月13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破挖的人行道周边仍然没有设置围挡,只有一小段距离拉起了警戒线。此时,施工行为仍在进行,一台钩机正在掺和水泥,多名施工人员各自忙碌着。人行道一部分路面已用水泥回填,导致人行道呈现出黑、白两种颜色。 据了解,施工方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三十条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暂行)城乡规划建设类》规定的标准,万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对施工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发出处罚告知书,对其处罚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