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万立平)记者从广西教育厅网站获悉,2015年广西区继续开展应届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目前“专升本”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2015年专升本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在籍毕业班学生。
在选拔比例上,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一般高校不超过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自治区示范性高职学校(含建设单位)和有高职高专生源的本科院校的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升本比例不超过10%。获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含骨干院校)不超过12%,与自治区拟大力发展的14个千亿元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相关的部分高职高专,专业升本比例可放宽至15%。专升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可在上述比例限制基础上再放宽5个百分点。
根据要求,“专升本”的选拔对象必须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40%以内。各有关高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7天以上。
根据安排,3月25日前,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各有关高校,将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上报广西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月30日前,各有关学校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6月中下旬公布“专升本”录取名单。 |